近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网络安全问题,明确提出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旨在全面提升我国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确保国家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据悉,我国已启动全国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旨在对信息系统进行分级分类,落实网络安全责任,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水平。

一、背景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我国信息系统日益丰富,网络安全风险也随之增大。近年来,我国网络安全事件频发,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应对这一严峻形势,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网络安全问题,加大投入,强化网络安全防护。

二、内容

1. 信息系统分级分类

根据和相关政策法规,我国将信息系统分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和一般信息系统三个等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一旦遭受攻击、破坏或瘫痪,将严重影响国家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的信息系统;重要信息系统是指对国家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系统;一般信息系统是指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以外的信息系统。

2. 安全等级保护措施

(1)制定安全等级保护方案。各信息系统运营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安全等级保护方案,明确安全防护目标和措施。

(2)落实安全责任。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运营单位要明确网络安全责任,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3)加强安全防护。运营单位应采取物理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多层次的安全防护措施,提高信息系统抵御风险的能力。

(4)开展安全评估。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三、意义

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有利于提高我国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推动我国网络安全产业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

我国政府将继续加大网络安全投入,强化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筑牢网络安全防线,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网络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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